“不仅拒办年卡,还要求每次游泳必须有家属陪同,如此‘霸王条款’,为啥没人管……”近日,甘肃兰州市民朱先生遭遇“年龄歧视”的问题引发当地媒体关注。据记者了解,朱先生是一位资深游泳爱好者,然而今年暑期却被当地多家游泳馆“限入”。他表示:“以前一年办一次卡,都很正常,但今年刚过完70周岁生日再来办卡,就说我超龄了。”
对于体育场馆设定年龄“限入门槛”,在提倡全民健身的当下,这种谢绝70岁以上老人来体育场馆健身的做法,显然与全民健身理念背道而驰,缺乏法律法规支持。找到一个“平衡点”,实现体育场馆方与老年朋友二者之间的“双赢”,实乃是当务之急。
对于体育场馆方来说,尽量满足老年群体的健身需求,是体育场馆应有之义。全民健身本来就是一个价值和追求多元化的主题,通阅最新修订的体育法,并无对健身者年龄的限制,人为设置准入门槛,有违法之嫌。再者,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原则,也是老年人积极走进体育场馆的自信之源。降低体育场馆的经营风险,满足老年群体的健身需求,可行性办法是对场馆进行“适老性”改造。据媒体报道,目前已有多家体育场馆进行了这种尝试性探索,事实证明是成功的,值得推广。正是应了这句话:“办法总比困难多”。
对于健身的老年朋友来说,要对提供健身服务的体育场馆方迫不得已而出此“下策”,应当给予理解和谅解。要领会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原则,对场馆方提出的出示体检证明、签订告知书的要求积极予以配合。若是体育场馆尽到了相关安全保障的义务,当老年群体因自身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时,就不要为难体育场馆,不能伤了对方接纳老年人来馆健身的善意。
对于社会管理层面来说,首先要尽早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义务和责任。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也规避了体育场馆的经营风险。其次,完善相关商业保险机制,鼓励商业保险为体育健身的老年群体增设保险项目,进一步为老年群体的健身需求保驾护航。第三,政府部门要出台更多措施为体育场馆降低风险,为其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更多的保障。只有如此,才能让更多体育场馆愿意敞开大门接待老年群体,老年群体才能有一个安全的健身活动场所。
总之,无论是出于何种考虑,对老年人进入健身场所设置“限入门槛”,都是欠妥之举。既为体育场馆依法经营提供支持和保障,又要切实维护老年朋友的健身权益,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才是实现“双赢”的好办法。
编辑: 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