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上海、江苏、浙江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规定》重点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免罚轻罚规定的核心裁量要素进行了细化,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为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细化可操作的执法指引,为推动免罚轻罚制度落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供给。
在市场治理的过程中,依法惩戒是必不可少的。有时,不仅要罚,而且还要惩罚。唯其如此,才会让某些不良之辈痛改前非,也才能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这对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氛围,也是极其重要的。不过,正如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惩戒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只能是引导市场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稳步前行,确保经营者与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受益,进而实现多赢。在重视依法惩戒的过程中,我们也必须实事求是,或者就事论事,尤其是面对一些特殊情况时,如果依旧采取“一刀切”的方式,那么,这显然便于管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与公众合法权益,也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用力过猛”的后果,同样是市场承受不起的。
2022年9月,一则引起广泛关注的新闻,也正从侧面让我们明白了这一点。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对此,众多网民纷纷表示不解与愤慨,而经营者更是哀叹:“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来那六万几。” 事实上,对于许多小微市场主体而言,如此任性而天价般的罚款,已经不是如何挣回来的问题,而是一次就足以导致他们彻底关门停业。
市场治理与市场完善的过程中,依法惩戒必不可少,但是,依法惩戒,也应该彰显必要的人情温度,如此才能在法、理、情之间画出最大同心圆。实现这一点,“轻违不罚”是富有借鉴意义的举措。 国际资讯网
当然,“轻违不罚”也必须把握好标准与“尺寸”,否则也会导致有人投机取巧。对此,《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的说明。这样的明确说明,既让操作者有着“有法可依”的执法标准,同时也避免了操作者的任性与肆意。而“轻违不罚”的最为值得关注的亮点则在于,在保障市场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确保了市场经营者不会因为“无心之过”,尤其是“无心小过”而彻底丧失立足之地。如此,我们就能够将法律的严格与执法的温情融为一体,促进市场软环境日益“皖”善。
编辑: 陈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