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一名60岁的快递员在进行快递分拣工作时,因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上。由于该快递员年满60岁,无法与快递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进而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事件发生后,当地相关部门回应称,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这就意味着,在这位猝死者认定工伤这件事情上,因为找不到政策和法律依据,快递公司和相关部门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此事一经曝出,迅速引发热议,有网友发问,老人明明猝死在工作岗位上,如果不算劳动者,那他算什么?他的正当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人口寿命的不断延长,社会上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不少人虽然早就过了花甲之年,但是仍然在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他们当中既有在建设工地和企业流水线上挥汗如雨的农民工,也有在各类企业发挥余热的专业技术人员。但是,由于年龄超过了60岁,他们都和这位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的快递员一样,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自己的切身利益很难得到可靠保障。
一方面是越来越多的岗位上都会有着60岁以上老年人忙碌的身影,另一方面是因为年龄超过60岁无法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工作岗位上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成了短板,这背后反映出的是现实与法律的冲突。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的规定,60岁以上人员就业,无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这种关系不受劳动法律的保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工作岗位上的老年人只能自甘风险,因为民法典可以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只是对岗位上的老年人而言,工作中一旦发生意外,民法典的保护与劳动法律的保护相比,专业性和针对性可能都没有那么强。 杭州经济网
老龄化是大势所趋。从国家层面来看,其实是鼓励老年人就业的。比如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提到“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但是,鼓励条件合适的老年人进入就业市场,需要完善顶层设计,构建全新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劳动法律制度。要从制度层面真正关注老年人的就业问题,将老年人就业纳入工伤保险的体系中,让他们也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编辑: 陈锐